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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一个姓红的老板叫我带五、六个人来他手下打工,他负责机器设备和劳动具,还有上班所须的运输车辆,我们是架子工,架好之后等混凝土劳固撒架子算是做好一跨,给我们两万。我们五、六个人是按照每人的做工天数来分得到的钱,我虽然是个带头人也是按照他们记录我的工作天数加上大家的工作夭数一起平䓁计算平等发放,我想问的是:我算是一个老板吗?我是个带班的对吧?由于在劳动中出现了安全事故,老板说我们也是老板,要一起承担安全事故的赔偿,我们六个人当中有一个受伤骨折,我们六个人也要承担责任对吧?我不懂得法律法规,请教你律师帮助指教

劳动争议浙江省-台州市2020-01-06 15:27:2018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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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老板赔偿,具体可以电话咨询解答。
    回复于 2020-01-06 15:36:08 咨询他
  • 李小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如果公司是上面的老板发给你,你在发给他们的,你可能算个包工头。如果你和大家一样有上面的人给你们发工资就不算包工头。但是不管怎么样工伤得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协商处理,不要被人糊弄随便私了
    回复于 2020-01-07 16:22:21 咨询他
  • 郭诗琴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如果属于工伤,应当由劳动者工作所在地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0-01-07 17:13: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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