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至今,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2018年11月怀孕,2019年初,由于单位业务调整,新成立公司B(法人不是一个),2月起给新成立单位工作(办公地点没变),由新单位开工资,因为在孕期,所以保险还是由原来单位A缴纳,与新单位B没有签订劳动合同,7月份开始休产假,到12月初回去上班,新公司在1月3日突然找谈话,要解除劳动关系,并且B公司要把保险转出,事先并未通知,这种情况可能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赔偿吗,赔偿的话应该是几个月的
劳动争议辽宁省-沈阳市2020-01-05 21:29:2415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