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母不同父的财产,怎么分。我父亲怎么写遗嘱继承财产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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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伏海律师月帮助1人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第一,先回答您第一问题。 继承法对继子女和继父母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即使是同母不同父,只要形成了扶养关系,那继父跟亲生父亲是一样的,继子女也跟亲生子女一样,继承权都是平等的。 第二,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 继承法对立遗嘱是这样规定的。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 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根据上述规定,公证遗嘱效力是最高的,建议您父亲去公证处立公证遗嘱。如果是让人代书立遗嘱,必须是你父亲亲自说,然后代书人如实记录,你父亲和代书人必须在遗嘱人都签名,最好按手印,最重要的是必须有见证人,见证人至少两个,跟你父亲没有利害关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回复于 2019-12-17 10:17: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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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房子是男方交的首付还贷款 这种情况我能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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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个46岁的全职妇女,有一儿一女 老公比我大一岁,十几年来父亲的角色在孩子的世界是缺失的,除了在考试成绩出来后会得到爸爸的“关心”打骂,职责,嘲讽!夫妻之间也很少交流,家里就是旅馆,除了吃饭,睡觉 ,蹲厕所看手机(同床异梦) 外几乎不着家! 2年前查出来糖尿病,之前还是不到饭点儿就饿的不行回来到处抓着吃这吃那的,最近几个月早中晚也不在家吃饭了,说不饿!最近几天知道定点儿接孩子上下学,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不在家! 平时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除了工作的事儿会主动联系我!现打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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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离婚,我爸一直给我和弟弟灌输妈妈抛夫弃子这种思想,每次我们见妈妈都说我们白眼狼,每次妈妈来都辱骂她,经常不让我们见妈妈,这个学期重要让见了,但是这周他又不让非要拉群,让我们和妈妈的聊天记录给他看,我们不同意就不让我们去,我妈妈是再婚她不让我们去,说对我们有害,还辱骂我妈现在再婚的那个老公,那个叔叔对我们很好,爸爸非不让见,我怕他生气就撒谎说没见过,后面坦白以后就不让我去,还辱骂我,之前也多次打骂我,还拿我们的手机去骚扰妈妈,经常给我们发那些网上的毒鸡汤,我想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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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立遗嘱人:李辉轼,男,75岁,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住万达 号。我今年75岁,且患有疾,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特在头脑清醒时立此遗嘱:丧葬费和抚恤金及一应权益交由我大女儿李紫垣全权处理。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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