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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用人单位更换了老板,我们继续在新老板的底下干活,新老板,出现对员工不平等待遇,打压,员工找老板要个说法,老板以,“这不该是员工考虑的事,我安排你做什么你就做,不做你可以离开”,说员工不适合在本单位工作,工作带着情绪,对员工进行辞退,请问各位律师,这样能不能进其行为进行裁决(注:本人入职一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江西省-吉安市2019-12-16 18:10:3315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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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冯俊锋律师
    月帮助0
    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
    未签订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于 2019-12-16 18:16: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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