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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白志强于9月12日在所在单位上班中突发心脏病死亡,因白志强所在单位为白志强买了意外险,现在白志强所在单位给白志强亲属支付了保险公司所赔偿的830000元的意外险赔偿金,另外白志强所在单位给白志强亲属支付60000元作为丧葬费(抢救费,停尸费,丧葬费等都包括在内),现在死者亲属不接受这种这种调解,认为白志强所在单位的赔偿不合理,因为白志强所在单位仅仅赔偿了60000元的丧葬费,其他费用都是由保险公司赔偿的,白志强亲属想通过劳动仲裁争取白志强所在单位增加赔偿金。 请问白志强所在单位的赔偿合理吗?通过劳动仲裁追加赔偿金能成功吗?还有保险公司给白志强的赔偿金算白志强所在单位赔偿的吗?(死者有两个未成年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和患有疾病的父母,一个32岁的妻子,还有一个22岁没结婚的弟弟)

劳动争议陕西省-榆林市2019-09-18 16:27:3913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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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胡金叶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没有社保,所以你们不服?保险一般是代为赔偿,即代替公司赔偿。如果你们觉得金额太低,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19-09-18 16:30: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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