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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庭暴力——你的双手不该用来创造她的伤口!
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其次,根据刑法的规定,具备自首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近日闲暇,看了司法部指导的普法电影《红纸鹤》。虽然电影情节没有那么精彩,但是故事内容的确令人沉思。

影片开头,妻子故意杀害了熟睡的丈夫,随后投案自首。为她辩护的,是法律援助律师张彤——影片女主。

张彤第一次会见欧阳祉鹤,便知道这个案件没那么简单,尽管欧阳只说了一句“我不需要律师,也不需要援助”。

经过调查,张彤发现欧阳杀害丈夫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丈夫生意失败,一时间萎靡不振,竟染上了毒品。毒品让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满目疮痍,丈夫开始对欧阳拳脚相向,家暴行为长达三年之久。为了家庭和孩子,欧阳选择了沉默。但她一次次的隐忍,换来的却是丈夫的变本加厉。尤其是在怀疑欧阳与外人有染后,竟然将欧阳绑在椅子上用皮带抽、用烟头烫。对欧阳的身体和心灵都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创伤。

一道道血痕,像是一双双将欧阳推向深渊的手。在逃避了多次均未能成功,内心的希望一次次破灭,下一次的暴力行为将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要求她依旧可以做出理智的举动,而不去考虑她内心的承受能力以及随时可能面临的生命危险。这也是为什么欧阳最终没有被判处死刑的重要原因。

她的行为不可取,也不值得称赞,她应当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但她应该付出多大的代价?这是我们作为法律人需要思考的问题。她在行为时的复杂心情、极端救赎的方式以及她未来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都该是影响她量刑的重要因素。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制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其次,根据刑法的规定,具备自首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是因为“家庭暴力”引发的血案早已屡见不鲜!生活总有遗憾,相伴已是不易。反对家庭暴力应该是我们国家、整个社会以及每个家庭共同的责任!

就在去年,云南省某县城的一场因家庭暴力引发的血案还历历在目。李某(女)在绝地反抗掐住其丈夫脖子的时候,心里唯一的念头竟然是“杀了他,杀了他,只有杀了他自己才能活下去”。真的无法想象,一个曾经坚信自己嫁给了爱情的女人,需要承受多大的委屈,遭受了多严重的暴行,才会萌生这样的想法!

2016年,我国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预防和处置及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都做了规定。不仅如此,在《民法典》中,家庭暴力行为是夫妻法定离婚的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且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者出现在其生活范围之内。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着对暴力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施暴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涉嫌《刑法》中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我个人看来,这不仅是国家对于公民行为的一种约束;也是法律对于社会现象的一种警醒;更是立法者对家庭责任、基本伦理道德现状的一种无奈。

如果您和您的另一半正如胶似漆,请您一定加倍珍惜;如果您和您的另一半能够相敬如宾,请您务必相侍赤心;如果你不幸正处于家庭暴力、冷暴力的困境,请您一定保持理性。选择正确、合法地方式,保护自身安全,救赎你的心灵。

请一定记住,你的生活不只此时此地。

沉淀!坚持!细心!记录成长,恪守初心;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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