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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识?
A 公司采购B公司10万元货物,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21年5月20日向B公司支付货款,到约定付款时间甲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B公司多次催告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过判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B公司货款及相应违约金;在法院执行阶段,B公司发现甲公司已无力偿还货款,且甲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张三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那么张三对公司债务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案件分析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之间财产是否相互独立,《公司法》明确规定为举证责任倒置,即公司股东负有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的举证责任;若无法举证,则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张三是甲公司的一人股东,在案件执行中张三提交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但B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张三曾用个人微信、支付宝、个人银行账户等多次向B公司转账汇款,并且有转账备注上有显示是支付货款等内容,B公司认为张三个人账户与甲公司账户之间存在混用。甲公司声称因公司财务制度繁琐,公司紧急付款时间来不及,则由张三先行垫付,后续走公司报销手续,但甲公司及张三均未提交相关手续资料,在公司审计报告中也未体现相关转账说明等。据此法院认为张三用个人微信、账户等向B公司支付货款的行为,属于个人账户与公司之间账户混用,张三提供的审计报告已不能证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因此法院判决张三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应如何杜绝公司和个人财务混同风险?

1、要注意公司账户独立性。在日常工作中,股东应避免公司账户和股东个人账户不分,频繁进行资金往来。年终股东除了按《公司法》规定做出书面分红决定外,还要按规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可能会被认为个人财产不能独立于公司财产。

2、要保持公司财务记录完整性。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按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保留相关财务的原始凭证及账册。

3、要坚持年度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证明其财产独立的关键要件,一定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注意事项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制作财务报告并审计,避免账户混用、股东与公司之间不规范资金往来等容易引起财产混同的情形。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变更情形下,无论是原股东还是现股东,可能会对公司股权转让前或受让股权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因此需要股东增强法律意识,注意保持财产独立性,并坚持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审计报告可证明公司与个人账户之间财产相互独立,但若审计报告未能如实体现公司经营状况或者有其他证据显示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的,那么审计报告就无法起到证明财产独立性的作用。

法条链接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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