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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法律早就考虑到了并进行了设计性的规定,关键是我国的大多数人由于面子或者习惯等原因没有采用。
首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里面有明确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所以您儿子完全可以对婚前及婚后财产进行约定。若真要离婚,直接按约定分割财产即可。
其次,如果没有进行夫妻财产约定的话,可能就会有被“洗房”的风险了。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案例,在男方举证女方有借婚姻侵占房产故意的证据后,法院在分配比例给予女方较小的份额。但是,大多数的案件是会按法定的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分配的。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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