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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入户自来水管道破裂造成房屋受损,自来水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自来水公司作为自来水管道管理者,具备对供水设施、运输管网等管理维修的专业性,主要负责自来水管道的定期检查维修,如无证据证明事发前其进行了定期检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农村自来水管道破裂造成房屋受损,自来水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各地审判规则不一,但主流观点认为,自来水公司作为自来水管道管理者,具备对供水设施、运输管网等管理维修的专业性,主要负责自来水管道的定期检查维修,如无证据证明事发前其进行了定期检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如何确定房屋受损与自来水管道断裂之间的因果关系

(一)根据双方对房屋受损和自来水管道破裂的关联性,直观判断并经双方认可;

(二)根据任何一方自行委托或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房屋受损与安装的自来水管道断裂漏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二、自来水涉案管道漏水致害责任主体系管道管理者还是所有者的问题

案件系财产损害责任纠纷,自来水管道,作为单独的客观存在,不具有财产危害性,即自来水管道不能单独对房屋受损产生危害,房屋受损的实际危害来自于供水的行为,如自来水管道破裂系非第三方原因所致,故根据物件损害责任的一般法理,侵权责任主体应当为对涉案管道具有维修养护责任主体而非所有权者。

三、漏水自来水管道部位的管理者问题

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规定:“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合作使用。”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公共供水企业(自来水公司)无论是对其自行建设的供水设施、管网等,还是对用水单位自行建设供水进户计量水表以外的供水输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都负有管理义务。

另外,所涉漏水点所用户计量水表前的供水户外管道,即管中运送的自来水以表为界才开始计收费用。从自来水所有权转移的角度看,唯有在通过分户计量表后,自来水才完成交付。且供水企业对供水设施、运输管网等所具有专业性,自来水管道管理者系自来水公司,而非用户。

四、自来水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自来是公司称通过宣传安全尽到了合理的管理、告知和提醒义务,但自来水公司管理义务并非通知或告知,主要内容为定期检查维修,如无证据证明事发前其进行了定期检修,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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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兴宁律师
魏兴宁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甘肃开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全国律师执业资格。 先后执业于甘肃静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参与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长期专注于为刑事被告人辩护人、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刑事法律业务以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代理(二审),办案经验丰富,尽职尽责,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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