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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所以作为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当然可以再婚。即便死亡宣告被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再婚的也可阻止婚姻关系自行恢复。所以,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当然有权与第三人结婚,这也符合《民法典》宣告死亡制度设立的初衷。
答:那么,被宣告死亡的人(实际未死亡)再婚是否构成重婚罪,笔者分以下几种情形进行分析:
01被宣告死亡的人(实际未死亡),在被宣告死亡期间与第三人结婚的,无论其是否知道自己已经被宣告死亡,其都不构成重婚罪。
因为此时其原本的婚姻关系在法律已经不存在,即此刻已不存在需要保护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再婚在客观上并未侵害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不应认定被宣告死亡的人构成重婚罪。
另,被宣告死亡的人(实际未死亡)重新出现,只要其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未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那么其原本的婚姻关系就尚未自行恢复,所以其此时再婚的也属于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再婚,不构成重婚罪。
02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再婚的,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死亡宣告撤销后婚姻关系自行恢复,即此后存在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除非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已经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
所以,在配偶未作出明确的表示(再婚或书面声明)之前,被宣告死亡的人都不宜再婚,否则有可能触犯刑法。
既如此,建议被宣告死亡的人待原配偶表态后再与第三人缔结婚姻关系。若原配偶尚未再婚也不作声明,建议被宣告死亡的人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后再婚。
法条链接: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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