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专题> 婚姻热点> 资讯详情
离婚诉讼应去哪个法院诉讼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需要向法院申请,那么第一步就是选择哪里的法院进行立案,而一般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都想在自己的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这就涉及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了。

我们常说的“原告就被告”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于离婚诉讼,还有如下这些特殊情形:

1、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若原告想要在目前的居住地起诉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的,则需要适用上述两个条款,那么前提是需要证明对方已经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或者证明对方在现有的地方已连续一年以上。
诉讼离婚

3、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5、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足一年的,仍应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一方在境外,一方在国内,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7、若中国公民双方在境外但未定居,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听.讼是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tingsonglaw.com,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听讼网整理
做您的口袋律师,倾听您的法律问题
0
您的鼓励,将成为作者的创作动力。
全部文章8549

推荐阅读

热门文章

最新咨询解答

免费咨询
离婚律师公众号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