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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配偶(已经登记结过婚)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婚罪可以是男人成立,也可以是女人成立。
《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重婚罪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交什么样的证据呢?
1. 同居的信息
与第三人同居生活是重婚罪的一个显著现象,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 第三方口供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需要周围的人对此给予认可,可以通过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得到一些供述,至于如何得到,需要一些交流技巧。
3. 报警寻求协助
如果有一些基本的事实,比较方便的就是报警,让警方通过权力进行一些查证。
4. 民政部门查询
可以去婚姻登记处查询第三方的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重婚毕竟要承担刑事责任,故在是否向法院申请处理时需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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