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竞业限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7 09:55浏览量:1774

1.竞业约束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存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力归属协议或技能保密协议中约好的竞业约束条款,即:劳动者在停止或免除劳动合同后的必定期限内不得在出产同类产品、运营同类事务或有其他竞赛联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出产与原单位有竞赛联系的同类产品或运营同类事务。约束时刻由当事人事前约好,但不得超越二年。
2.竞业约束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推迟收效条款,也便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令约束力完结后,该条款开端收效。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许保密协议中约好竞业约束条款的,有必要一起约好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停止或免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规范、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好。
4.在约好竞业约束条款时应当一起约好详细的违约责任的承当方法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好免除劳动合同的提早告诉期。
5.竞业约束的约好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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