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咨询、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9 01:06浏览量:2484
需邮递的材料:
1.就医进程的完好通过:自己写出材料。如对医院哪方面不满,自己看到的医治进程,患者因而所遭到的危害结果(逝世、昏倒、残疾……)
2.医疗费用清单(收费明细)=每日收费清单(小长条)
3.病历复印件:
《医疗组织病历办理规则》第十五条医疗组织可认为请求人复印或仿制的病历材料包含: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载)、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查验陈述)、医学印象查看材料、特别查看(医治)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载单、病理陈述、护理记载、出院记载。
复印件须医院盖章。若医院不合作复印病历,可到当地卫生局医政科告发。
附:
《医疗组织病历办理规则》第十二条医疗组织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组织复印或许仿制病历材料的请求:
(一)患者自己或其署理人;
(二)逝世患者近亲属或其署理人;
(三)保险组织。
第十六条医疗组织受理复印或许仿制病历材料请求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则时限完结病历后予以供给。
患方向医院要求复印病历时需注意的事项
一、需向医院医务科递送复印或仿制病历材料的请求
卫生部[2002]193号《医疗组织病历办理规则》第12条规则:医疗组织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组织复印或许仿制病历材料的请求:①患者自己或其署理人;②逝世患者近亲属或其署理人;③保险组织。
卫生部[2002]193号《医疗组织病历办理规则》第13条规则:医疗组织应当由担任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分或许专(兼)职人员担任受理复印或许仿制病历材料的请求。
根据上述法规规则,医院受理病历材料复印或仿制请求的机关一般是医务科,患方要求复印或许仿制病历材料时,应当向医院医务科提出相应请求。
二、患方向医院提出复印或仿制病历材料请求时需提交的材料
卫生部[2002]193号《医疗组织病历办理规则》第13条规则:医疗组织受理复印或许仿制病历材料的请求时,应当要求请求人依照下列要求供给有关证明材料:①请求人为患者自己的,应当供给其有用身份证明;②请求人为患者署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及其署理人的有用身份证明、请求人与患者署理联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③请求人为逝世患者近亲属的,应当供给患者逝世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用身份证明、请求人是逝世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④请求人为逝世患者近亲属署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逝世证明、逝世患者近亲属及其署理人的有用身份证明,逝世患者与其近亲属联系的法定证明材料,请求人与逝世患者近亲属署理联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患方有权关于复印病历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对,医疗组织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卫生部[2002]193号《医疗组织病历办理规则》第17条规则:医疗组织受理复印或许仿制病历材料请求后,由担任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分或许专(兼)职人员告诉担任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分(人员)或许病区,将需求复印或许仿制的病历材料在规则时刻内送至指定地址,并在请求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许仿制。
复印或许仿制的病历材料经请求人核对无误后,医疗组织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根据上述法规规则,请求人有权关于医院给予复印或许仿制的病历材料内容进行核对。关于应当复印而医疗组织未给予复印或拒绝给予复印的病历材料内容,请求人有权要求医疗组织给予复印。
四、患方怎么确定在住院进程中作了哪些化验室查看及印象学查看
患者出院时与医院结算费用后都有费用清单,收费清单上能清楚地显现患者在住院或就医期间详细时刻所作的详细查看项目,患方即可据此向医院要求复印详细病历材料。
另主张:患方向医院要求复印病历材料时,可根据上述法律规则及费用清单制造一个复印详细病历材料的清单,复印后可依此清单审阅医院是否照实依照法律规则复印了病历材料。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