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证驾车被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7 10:51浏览量:2427

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未获得驾驭证且酒后驾驭机动车的杨某处以800元的罚款。
当日14时20分,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大军公路上路执勤时,一辆赤色两轮摩托车正朝龙泉镇韩所村方向驶来,驾驭人未戴安全头盔,民警当即要求其泊车承受查看。
查看中,民警发现其身上散发着酒精气味,不能供给驾驭证,后根据驾驭员所供给的身份, 经公安网络查询得知其未获得机动车驾驭证,执勤民警根据交通违法处理程序,对杨某进行了酒精检测,并拘留违法车辆。通过检测,杨某的酒精含量已达到酒后驾驭,其行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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