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企业税收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19 10:58浏览量:2591
当公司做不下去资不抵债的仅有出路恐怕便是请求破产了,请求破产成功之后法院会对公司的财物进行拍卖,那么破产清算企业税收怎么处理,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破产清算企业税收怎么处理”的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破产清算企业税收怎么处理
破产清算中的税务处理中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作业。注册会计师、律师及其事务所。承受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或许受管理人托付担任破产案子的清算参谋或法律参谋。将会对破产清算中税收的依法处理起关键作用,或许对税收处理供给具有适当权威性的咨询定见。本文以企业破产法和税法的一系列标准,评论破产清算中欠缴税款、附加及基金的申报和承认、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理,以及破产产业变价及其他事务应缴税款的相应处理。
税收债款的申报和处理
税收债款,此处指破产程序中整理出的所欠国家税款及与税款相关的附加、基金和滞纳金、罚款的总称。税收债款的处理,大致可分为告诉申报、查看承认和分配交纳几道程序:
(一)告诉申报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50条规则:纳税人有闭幕、吊销、破产状况的,在清算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陈述: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与清算。
破产实践中,主管税务机关有时是已知债款人,即破产企业(《破产法》中将破产宣告前的破产企业称为债款人,将破产宣告后的破产企业称为破产人,本文中总称为破产企业,有时也称为债款人)账面上有欠缴税款等的记载;有时主管税务机关归于不知道债款人,即破产企业的账面没有结欠税款等的记载。
详细操作时。:法院或管理人往往挑选下列办法之一作为告诉程序:
(1)不管破产企业账面上是否有欠税余额。都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发送告诉,要求其如期申报债款。关于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担任管理人、税务机关未参与清算的破产案,这样做较为保险。
(2)按账面是否有欠税记载决议是否告诉税务机关,账面有欠税余额,告诉税务机关申报;无欠税余额的,即不予告诉。这样做法契合破产法的相关规则。
(3)不管破产企业账面上是否存在欠税余额,都不告诉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债款。这种做法适用于税务机关派出代表参与清算的状况,由于上述《实施细则》规则,其参与清算的责任首要应是整理结欠税款。
《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则:法院应当自裁决受理破产请求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告诉已知债款人,告诉内容包含申报债款的期限、地址和留意事项等。
法院或管理人选用告诉方法联络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在这个期限内向其发送《债款申陈述诉书》。
(二)税收债款的申报和承认
1.税款规模。实践中,破产企业欠税的触及规模往往较为广泛,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等等。
需求评论的,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费附加以及防洪保安基金等各类基金(以下总称附加和基金),是否属税款组成部分?是否应归入税收债款同时申报?笔者的定见是:《破产法》第八卜二、一百一十三条提及税收债款时,都只指明“债款人所欠税款”、“破产人所欠税款”。附加和基金,是国家责成税务机关征收的有特定用处的费用,在破产时将其归入税款规模,缺少相应法律依据。因而。详细处理时能够将所欠附加和基金作为一般破产债款,独自归类申报、查看和承认,。与所欠税款别离在债款表中列示。
关于税收滞纳金及税收的罚款,是否属破产债款?是否能够纳。入税款同时申报?也是值得评论的问题。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法释[2002]23号)第61条的规则精力,破产企业所欠税收滞纳金、罚款等,为除斥债款,不属破产债款。《破产法》中未呈现“除斥债款”这个概念,所以现在将税收滞纳金、罚款列为除斥债款不予承认,缺少法律依据;可是,如果说税收滞纳金、罚款属税款领域。也缺少法律依据。因而,笔者以为,实际操作时应按以下准则处理:(1)将税收滞纳金、罚款作一般破产债款处理;(2)将税收滞纳金、罚款独自申报、查看和承认,或许与所欠附加和基金兼并申报、查看和承认。
2.税收债款的申报、查看和承认。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税收债款。实践中可采纳破例准则,即答应税收债款申报部分查看破产企业会计账务,列出欠税清单。尔后由管理人委派对税收有特长的人员对清单进行查看复核,核对无误后。再经过编制《债款申报对账单》承认两边共认的欠税及欠费余额。
编制上述对账单时应留意:
(1)凡调增企业(债款方)余额的,应在右列债款方“核对调增数”中的“其间”下行及以下分条列出。也能够用欠税清单作为附件,在“其间”项目列示汇总数:
(2)上方“债款入”栏填写国税、地税机关称号,下方“债款性质”栏,申报欠税的,写“税款”:申报附加和基金或许税收滞纳金、罚款的,则写“一般破产债款”。因而,所欠税款与所欠附加和基金或许税收滞纳金、罚款应别离填单申报。
(三)税收债款的分配
《破产法》规则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应在非优先清偿的一般债款的第二次序清偿,即在悉数破产产业(指变现和追回、清收所得总和)扣除破产费用等,再扣除按规则清偿应优先受偿的债款和所欠员工榜首次序债款后,再以其余额,与除应记入员工个人账户以外的劳动保险费用在同一次序受偿。经上述分配后余额缺乏清偿第二次序债款的,按份额清偿:只够或许不行榜首次序清偿要求的,所欠税款等第二次序不再清偿。破产企业所欠附加和基金、滞纳金及罚款,分配时则归入第三次序“一般破产债款”受偿,第三清偿次序无产业可供分配的。则不再清偿。
关于你提出的“破产清算企业税收怎么处理”问题,听讼网小编现已整理出来了,税收债款的处理,大致可分为告诉申报、查看承认和分配交纳几道程序。税收债款,此处指破产程序中整理出的所欠国家税款及与税款相关的附加、基金和滞纳金、罚款的总称,有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