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 挪用资金 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7 17:59浏览量:841
如今签定合同的事例越来越多,这样对合同两边都有保证。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不能有用差异合同诈骗与移用资金罪,那么合同诈骗罪移用资金的差异有哪些?在法令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则?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采纳虚拟现实或许隐秘真持平诈骗手法,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移用资金罪,依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则,是指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事例:是合同诈骗?仍是移用资金
【一】
谭某某从1990年起在一家煤气公司作业。公司改制后,他首要担任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销售业务,包含依据公司定价向客户报价,为客户开提货单并回收货款。2006年1月至10月,谭某某先后11次擅自以稍低于公司规则的价格,与中联纸厂到达供给石油气的生意协议。谭某某在收取中联纸厂的预付款后,共出具了11张盖有煤气公司印章的收据,其中有7张收据上盖的是现已停止运用的公司改制前的发票专用章和财政专用章。在中联纸厂实践需求石油气时,谭某某就告诉公司送气至中联纸厂处,并用预收的货款按发货时的公司定价与公司结算,谭某某按上述办法与中联纸厂签定预付款生意合同的标的累计到达358吨液化石油气,共收取预付货款155万元;煤气公司现已向中联纸厂供给液化石油气164吨,从谭某某处回收货款107万元。谭某某从中获取48万元。2006年12月案发,谭某某在煤气公司人员的伴随下到公安机关自首。对谭某某行为的定性有两种定见。一种以为,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另一种以为,其行为构成移用资金罪。
【二】
被告人**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某、****公司原总经理马建平、****证券总部原总经理陈某及颜某,被控移用资金近16亿元;颜某与马某被控共谋,以承当**信任不良资产为名骗得资金,向**信任折抵20亿元,颜某实践占有17.11亿元。
辩解定见:
其一,被告人马某的行为不符合移用资金罪的法令特征,他没有移用资金给个人运用的片面成心,也没有运用职务便当移用资金给颜立燕运用的行为和成果。首要,马某作为**信任公司总经理实行公司职务,依照公司章程规则,对外以公司名义而不是以马某个人名义签定合同,并依借款程序发放借款,公司取得运营收益(利息)表现单位毅力。其次,**信任公司借款给骏乐、达德公司不能确定为借款给颜某个人运用。再次,**信任公司承受爱建证券总部出具的质押物证明,以及**信任公司选用别离签定借款合同的办法,将信任资金给颜某的私营公司等运用,不能确定为马某运用职务便当移用公司资金给个人运用。
其二,被告人马某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法令特征。现有依据不能证明马某与颜某有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一起施行合同诈骗的片面成心,也不能证明马某取得合同诈骗所得赃物或约好分得赃物。应严厉区分经济活动发生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不同的法令关系。马某没有非法占有**信任公司产业的片面成心,也没有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信任公司产业的行为和成果,他的行为不能确定为合同诈骗罪。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现在依据状况下不宜确定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移用资金罪,并确定被告人颜某与马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依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终究判定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违法发放借款罪。
以上是对合同诈骗罪移用差异等问题的具体回答,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在本身合法权益遭到侵略时及时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或许家人、亲朋的状况比较复杂,需求法令服务,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