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5 23:19浏览量:2494
劳作合同中自行约好违约金条款是否有用
需求确认该违约金条款是否契合《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劳作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则,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则的景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作者约好由劳作者承当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能够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
劳作者违背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供给的训练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付出的违约金不得超越服务期没有实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训练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服务期的,不影响依照正常的薪酬调整机制进步劳作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作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保存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责任的劳作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作合同或许保密协议中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条款,并约好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在竞业约束期限内按月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综上所述,劳作合同中自行约好的违约金条款是上述两种时,有用,能够由劳作者承当违约责任;假如劳作合同约好了用人单位违约责任的,则结合具体情况剖析是否有用。
事例:
王某是昌乐县某公司技能司理,2009年10月,两边签订了劳作合同。合同中约好:王某担任公司出产技能司理,月薪1万元;王某确保公司出产的产品均到达国家相应的产品规范,并全权负责出产安全,设备保护等作业;如违约,付出公司20万元。2010年3月,公司出产设备因操作不妥发作严峻变形损坏,公司丢失达200多万元。2010年6月5日,王某以不适应公司作业环境为由,向公司提出免除劳作合同。6月6日,公司以王某严峻渎职,使公司遭受重大丢失为由,对其罚款15万元。2010年7月8日,两边免除劳作联系,公司仍欠王某薪酬3万元。2011年5月,王某以公司欠发薪酬为由,向县劳作人事裁定院提起裁定恳求。公司随后以王某未实行合同约好,给单位形成丢失为由,提出要求王某赔偿丢失的反恳求。
庭审中,两边对对方陈说的现实均无贰言,但王某以为,劳作合同中不应当约好法令规则之外的违约金;单位则以为,王某与公司缔结的劳作合同是两边意思的实在表明,公司之所以给王某每月付出1万元的高薪正是以王某确保完结劳作合同中的责任为条件的。现在公司依据劳作合同做出罚款处理,合理合法,王某应当向公司付出扣除薪酬后的赔偿金差额部分12万元。
裁定庭以为,本案的焦点是怎么确定公司依据劳作合同的违约条款对王某罚款的性质。罚款是一种行政性的处分办法,一般由法定国家机关或其授权主体来行使,《企业员工奖惩法令》第16条规则企业能够对员工进行罚款,但该《法令》是国有经济的产品,现在现已废止。《劳作法》、《劳作合同法》施行之后,我国用工准则变为合同制,合同两边是相等的民事主体,企业对劳作者罚款现已缺少法令和政策依据。公司对王某做出15万元罚款的依据是两边的劳作合同,依据《劳作合同法》第25条,除《劳作合同法》第22条规则的专项训练费、第23条竞业禁止中用人单位能够约好违约金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作者约好违约金,因而,该公司和王某在劳作合同中约好的违约条款违背法令强制性规则,归于无效条款。关于因劳作者渎职给用人单位形成的丢失,用人单位能够经过公司的规章准则、绩效薪酬、薪酬提升快慢加以调理,但不能直接以违约金的方式在劳作合同中约好。
终究,在两边调停不成的情况下,裁定庭判决:公司10日内付出王某欠发的薪酬3万元;驳回公司的其他申述恳求。裁定庭判决后,公司不服,上诉到当地法院,法院终究保持了裁定庭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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