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先予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7 23:03浏览量:1679
如今各种劳作胶葛十分多,大部分的劳作胶葛会经过请求判决的方法进行处理。那么,劳作判决的先予实行有什么规则?先予实行的条件有哪些?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则?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劳作判决的先予实行
劳作判决过程中,判决庭判决劳作争议案子时,其间一部分现实现已清楚,能够就该部分先行判决,能够请求先予实行。
《劳作争议调停判决法》
第四十三条判决庭判决劳作争议案子,应当自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受理判决请求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毕。案情杂乱需求延期的,经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主任同意,能够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可是延伸期限不得超越十五日。逾期未作出判决判决的,当事人能够就该劳作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判决庭判决劳作争议案子时,其间一部分现实现已清楚,能够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第四十四条判决庭对追索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的案子,依据当事人的请求,能够判决先予实行,移交人民法院实行。
判决庭判决先予实行的,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联系清晰;
(二)不先予实行将严重影响请求人的日子。
只要在契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状况下,判决庭才会判决先予实行。
劳作者请求先予实行的,能够不供给担保。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依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判决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能够自收到判决判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吊销判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过错的;
(二)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背法定程序的;
(四)判决所依据的依据是假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判决的依据的;
(六)判决员在判决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有前款规则景象之一的,应当判决吊销。
判决判决被人民法院判决吊销的,当事人能够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作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以外的其他劳作争议案子的判决判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判决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期满不申述的,判决书发作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作法律效力的调停书、判决书,应当按照规则的期限实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实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理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实行。
如果您或许家人、亲朋的状况比较杂乱,需求法律服务,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