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8 03:34浏览量:554

调停委员会是事业单位调停本单位人事争议的安排。调停委员会的作业承受同级政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裁定委员会)的辅导。
调停委员会调停单位与员工之间发作的下列争议:
(一)事业单位与员工之间因辞去职务、解雇发作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之间因揭露招聘、聘任程序、聘任合同期限、定时或聘期查核、解聘辞聘、未聘安顿、聘任合同实行等发作的争议;
(三)法令、法规、规章规则能够裁定的其他人事争议。
调停委员会的责任:
(一)调停本单位内发作的人事争议;
(二)检查督促争议两边当事人实行调停协议;
(三)对员工进行人事管理法规、方针的宣传教育,做好人事争议的防备作业;
(四)帮忙裁定委员会对本单位进入裁定程序的案子开展调查作业。
调停委员会调停人事争议应当遵从以下准则:
(一)当事人自愿请求,依据事实及时调停;
(二)合法、合情、合理;
(三)同当事人民主协商;
(四)尊重当事人请求裁定和诉讼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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