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会抚养费新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9 14:51浏览量:1482

社会抚养费的建立意图是为了调理资源使用的不公平,补偿政府的公共事业投入的资金,关于不契合计划生育方针的夫妻征收费用。社会抚养费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征收,进入2019年,我国的社会抚养费发布的有新方针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进行回答。
一、2019年社会抚养费新方针
根据规则,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两边别离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自己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越部分还应当依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法令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契合法令、法规规则条件的,能够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许其常务委员会规则。少数民族也要实施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许其常务委员会规则。夫妻两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则不一致的,依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准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
不契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则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则的期限内足额交纳应当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加收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则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许安排给予纪律处分。
2019年社会抚养费仍旧要继续征收,关于违背计划生育方针的夫妻依照其所在地的收入水平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也是为了更好的调停社会资源的分配,做到公平公平揭露。假如还有其他法令问题,欢迎我们致电听讼在线专业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