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的优点和好处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07 12:49浏览量:2178

国内各地劳务差遣制的施行主要是由各级政府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建议的,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现在惯例的劳务署理作业,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联系之外供给的一种劳务服务,是一种局外人物的服务。劳务署理作业延伸为劳务差遣制今后,就发作了质的改变,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间的局内人物的行为主体。
榜首,“不求悉数,但求所用”是劳务差遣制的一个明显特征。在我国旧的方案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悉数,都是单位的人,作业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搁置糟蹋现象很遍及。现在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鼓起,工人要活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国闻名劳务学家、我国劳作科学院副院长王通讯教授提出“对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说:“怎么用工人、现在有三种.现象:一是养人用人;二是养人不用人;三是不养人而用人,对用人单位来说‘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寻求工人‘为我所用’要比‘为我悉数’有利得多。”实施劳务差遣制,运用人单位在工人运用上“不求悉数、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完成。用人单位只需与劳务差遣组织签定一份劳务差遣协议,然后由劳务差遣组织把适宜人员派到用人单位作业。用人单位只担任对工人的运用,不与工人自己发作任何从属联系。应当说,以“不求悉数、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差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运营开展改变比较快、不同开展阶段或不同开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第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差遣制的又一个明显特征。人才差遣制的用人形式实际上构成的是三种联系.也就是以人才差遣组织为中心行为主体,构成的差遣组织与被差遣人才之间的从属联系、差遣组织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联系,以及被差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作业联系。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运用和运用中的作业查核,剩余的悉数管理作业,包含薪酬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定、续订和免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悉数由人才的差遣组织担任。这样,用人单位用人,差遣组织管人,这种用人形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作业带来的作业量和相关的费事。可以运用人单位的运营管理者可以更专注于工作的开展和企业的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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