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商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26 05:03浏览量:942

 甲方(商业零售企业):乙方(供货商、联营商): 乙方向甲方供给的产品标示知识产权符号、标识时,应当具有相应的证明权力合法有用的文件。承受第三方授权运营的,应当具有有用授权文件;的确不能供给授权文件的,应当具有所售产品合法来历的证明文件。甲方进货前有权要求乙方供给上述各款所列文件。甲方能够要求乙方供给复印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也能够要求供给原件以作验证。甲方有权查看出售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能够依据状况要求乙方弥补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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