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法人变更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9 00:59浏览量:780
法人改变是指公司因某些原因需求改变公司法人,而做出工商、税务、银行的手续改变。那公司法法人改变需求供给哪些材料呢?公司法法人改变的手续都有哪些呢?听讼小编为你收拾了相关常识,期望可以协助到您。
一、改变公司法人的详细流程:
1、收取《公司改变挂号申请表》(工商局收取)
2、改变营业执照(填写公司改变表格,加盖公章,收拾规章修正案、股东会抉择、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处理;假如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假如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处理暂住证)
3、改变安排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改变表格,加盖公章,收拾公司改变告诉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
4、改变税务挂号证(税务局处理)
5、改变银行信息(根本户开户银行处理)
二、改变公司法人所需供给的材料:
1、《公司改变挂号申请表》
2、公司规章修正案(整体股东签字、盖公章、规章要载明董事长、履行董事、司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抉择(整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挂号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相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整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三、改变的准则
法人的改变,是指法人建立后,其安排、称号、居处、运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作的改变,这 些事项的改变,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议,法人只需作相应的改变挂号,即可发作改变效能。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兼并,因触及法人与相对买卖人的债权债款联系,为 了保护买卖次序和相对人的信任利益,法令对分立或兼并后法人的债权债款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则。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则,企业法人分立、兼并或许有其他 重要事项改变,应当向挂号机关处理挂号并布告。公司法等法令也有相应的规则。
四、改变的方法
1.法人的兼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令行为。法人的兼并是法人会集资金,扩展实力,添加竞赛优势的重要手法。因为兼并不需通过 法定清算程序,比之闭幕原法人,建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洁,操作本钱也更低价。法人兼并,有新设式兼并和吸收式兼并两种方法。新设式兼并也称创设式兼并, 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除的兼并方法。吸收式兼并也称吞并式兼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兼并的其他法人,兼并后只要一个法人存续,被 吸收法人均告消除的兼并方法。法人兼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兼并决议和兼并各方订立的兼并合同。为保证各兼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兼并前将兼并 决议告诉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款或供给担保的,作为债款人的法人应照办。不然,法人不得兼并。
2.法人分立。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令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运营规 模,涣散危险的重要手法。法人分立也不需通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兼并相同的长处。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法。新设式分立也 称创设式分立,指闭幕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法。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产业建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法。法 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兼并程序根本相同,需求有分立的决议、债款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宣布分立告诉并依据债权人恳求清偿债款或供给担保。
3.法人兼并与分立的作用:
(1)法人之消除。在新设式兼并,原法人均告消除;在吸收式兼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除。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除;在存续式分立,仅仅原法人的产业或安排机构发作改变。
(2)债权债款接受。因兼并而消除的法人,其债权债款由兼并后的法人归纳接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款,应依分立 前订立的合同确认的分管比例,由分立后的法人接受。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