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的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8 17:10浏览量:1029
假如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这在某种程度上会约束劳作者的自主择业权,会影响到劳作者的合法收入,是需求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的。有的朋友就会疑问,竞业禁止的补偿金规范是多少呢?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您答疑解惑。
在我国,《劳作合同法》中规则要给予补偿,但详细规范未清晰。
关于应付出多少的补偿费用,根据每个劳作者和用人单位状况不同而不同,法令上也没有清晰的数额规范。在实践中,一般能够依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许2 /3。补偿费的付出方法能够一次付清,也能够分次付清,能够在在职时给付,也能够离任时给付。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维护法令》第17条规则:竞业禁止协议约好的补偿费按年核算不得少于该职工脱离企业前最终一个年度从该企业取得的酬劳总额的2/3。
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好补偿费的,补偿费依照前款规则的最低规范核算。珠海有关法令规则:企业与职工约好竞赛约束的,在竞赛约束期间应当依照约好向职工付出补偿费;没有约好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职工离任前一年从该企业取得的年酬劳的1/2。
竞业约束的规模
《劳作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则,竞业约束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档管理人员、高档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约束的规模、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的约好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
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约束前款规则的人员到与本单位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事务的有竞赛联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许自己开业出产或许运营与本单位有竞赛联系的同类产品、事务的期限不得超越二年。
本条是关于禁业约束的规模的规则。用人单位能够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作者在劳作合同中约好,在劳作合同停止或许免除后的必定期限内,劳作者不得到出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许运营同类事务的有竞赛联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出产或许运营与用人单位有竞赛联系的同类产品或许事务。
虽然有些信息在劳作合同期间未经答应,劳作者不得发表给第三方或许仿制,可是假如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凭回忆而把握这些信息,则劳作者在免除劳作合同后能够运用。实践中,劳作者走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情时有发生,对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危害。为了维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能够与劳作者缔结竞业约束条款。可是,假如劳作者仿制或许成心记载或许以任何其他方法把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免除劳作合同后运用,这种行为构成对诚信责任的违背,即使没有竞业约束协议,用人单位也能够根据有关法令规则维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更多相关内容能够咨询咱们听讼网的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