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外出受伤算工伤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6 19:34浏览量:715
因工外出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则: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二)作业时间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三)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责任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确定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因而因工外出受伤能够确定工伤,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下列景象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一)员工受用人单位指使或许因作业需要在作业场所以外从事与作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员工受用人单位指使外出学习或许开会期间;
(三)员工因作业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员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作业或许受用人单位指使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遭到损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确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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