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方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2 15:57浏览量:2913
婚生子女的抚育方法为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践抚育、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别人成婚的,若继父乐意担负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的......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非婚生子女的抚育方法。
实践中,非婚生子女的抚育方法如下: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践抚育,即与生母共同日子,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担负子女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担负多少、担负的方法,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爸爸妈妈两边洽谈确认,洽谈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回绝实行抚育责任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定的方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实行抚育责任。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别人成婚的,若继父乐意担负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的,则生父的抚育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削减或革除。若继父不乐意担负,则生父应付出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三、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爸爸妈妈将孩子送与别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构成法令拟制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爸爸妈妈抚育,其与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力责任联系免除,其生爸爸妈妈不再担负抚育责任。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日子,即要求实践抚育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洽谈处理。
洽谈不成,可恳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准则,并考虑两边的具体情况确认由何方抚育。在非婚生子女有辨认才能的情况下,还应寻求非婚生子女的定见。若法院检查后确认由生父实践抚育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担负该子女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相关法令知识:
非婚生子女的抚育法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加以损害和轻视。不直接抚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担负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剖析阐明]
婚生子女是男女两边在依法建立婚姻联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建立婚姻联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不合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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