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撤销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8 17:57浏览量:73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假如说夫妻两边都现已走到一个不可能走下去的境地了就能够协议离婚或许诉讼离婚了。但是还有一些婚姻,压根就不是自己自愿的,这种婚姻可能是能够吊销的婚姻。今日听讼网小编就给我们具体介绍下。
可吊销婚姻的概念
可吊销婚姻,是指已建立的婚姻关系,因短缺成婚的实在意思,受钳制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成婚自由是其应有之义,因此要求婚姻两边当事人应当具有成婚的实在意思。假如一方当事人因自己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声誉、产业等方面遭到加害的要挟而发生惊骇,然后作出成婚的意思表明,根据其自己并不具有成婚的实在志愿,因此法令赋予其吊销该婚姻的权力。而且享有吊销权只能是受钳制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自己,是否行使吊销权由吊销权人自行决定。可吊销婚姻在吊销前,现存婚姻具有法令效能,一旦被吊销则自始不发生法令效能。
当事人一方以钳制为由吊销婚姻关系须具有以下要件:(1)须有钳制的成心,即钳制行为人有经过钳制行为使被钳制人发生惊骇心理,并根据惊骇心理而为意思表明的成心;(2)须有钳制的行为,即钳制人须有以加害要挟被钳制人的行为,并到达使被钳制人发生惊骇的程度;(3)钳制须具有违法性,包含意图不合法和手法不合法;(4)须被钳制人因惊骇心理而为意思表明与钳制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恳求吊销的程序
可吊销的婚姻必须由吊销权人行使吊销权,才干确认该婚姻自始不发生法令效能。仅有可吊销的事由而无吊销行为的,其婚姻效能并不消除。吊销权人行使吊销权的意思表明,须向婚姻登记办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而不是向相对人作出。在我国,可吊销婚姻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吊销;也可依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或一般程序予以吊销。
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恳求吊销婚姻时,应持有下列证件和资料:自己的身份证、成婚证;要求吊销婚姻的书面恳求;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挽救证明,或许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钳制成婚的判决书。
行使吊销权的法定期间
为了促进恳求权人尽快地行使权力,防止婚姻关系长时间处于不稳定的状况,婚姻法规则,受钳制方须在法定期间行使吊销权。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假如受钳制的一方成婚后的人身自由遭到不合法约束,恳求吊销婚姻应当自其康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若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该权力则归于消除。该期间性质为除斥期间,因此不适用诉讼时效间断、中止或许延伸的规则。
以上便是小编给我们介绍的有关可吊销婚姻吊销权的介绍了。其实这种能够吊销的婚姻本质上也是为了维护两边婚姻的自主权。究竟婚姻是一个人终身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钳制掺杂。我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能够来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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