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7 16:07浏览量:2719

夫妻两边离婚后,都有与其他独身异性进行再婚的权力。再婚也称为“二婚“,契合成婚条件的男女两边,需求到民政局处理成婚挂号,那么,再婚成婚挂号需求什么证件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再婚需求带什么证件去挂号?  
婚姻挂号法令》规则:处理再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两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五颜六色合影相片(可当场摄影);  
(四)离婚者需供给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怎么请求处理再婚挂号?  
当事人两边只需带着上述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挂号注册成婚即可。
再婚挂号流程:
一、请求
取男女两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暂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团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注】
二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挂号工作大厅,两边亲身参与递送上述手续
三、检查
检查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相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挂号
问两边是否自愿,交纳挂号费9元,两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挂号人员编号、挂号打印成婚证,填写<成婚挂号检查处理表>
五、发证
处理挂号手续后,相关挂号手续存档,当场发给两边成婚证书,正式宣告订立夫妻联系,法令对两边当事人的婚姻联系予以供认
【注】
第一次婚姻联系免除时如果是在国外按当地法令经过司法程序处理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决供认,被裁决供认的,视为有用;被驳回的,视为无法令效力;第一次婚姻联系免除时如果是在婚姻挂号机关挂号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决供认,但须经其寓居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组织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成婚证是两边男女到所在地婚姻挂号机关进行成婚挂号后所收取的具有法令效力的证书,这些年一直在盛行“闪婚”,后来又盛行“闪离”。在阅历一次婚姻完毕后愈加爱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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