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的有哪些法律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0 15:30浏览量:1503
从根本性质看,婚约联系是一般的社会联系,并不归于法令调整的领域。可是,婚约两边的特定性和婚约行为的意图性,使得这种联系具有必定的特殊性。它首要体现在“未婚夫妻联系”的身份和因彼此赠与或一起日子而发作的产业联系方面。由于法令对婚约不予维护,婚约没有人身约束力,“未婚夫妻”不具有法令含义,所以免除婚约并不会发作人身联系方面的纠葛;由于免除婚约所发作的胶葛首要表现在产业方面。关于这些产业胶葛,应遵循维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力的准则,别离状况,妥善处理。
1、婚约期间彼此赠与的产业
毋庸讳言,婚约是以成婚为意图的。为了保持婚约联系和到达其终究意图,一方或两边往往将自己的产业赠与对方。这种意图性淡化了产业赠与人的自愿性,因而,婚约两边的赠与行为与一般公民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所不同。假如婚约联系免除,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产业的,受赠人准则上应当返还;假如赠与人没有提出返还要求,受赠人天然能够不返还。返还赠与产业的法令依据,有学者建议“不当得利”说,有学者则建议“附条件赠与”说。咱们以为,“不当得利”只是适用于一般的产业联系,不适用具有显着人身性质的婚约联系;而以成婚为条件的赠与明显违反婚姻自由准则。婚约的意图性应当为两边所知悉,婚约期间的赠与和婚约的意图不可切割,免除婚约后两边皆知道本来寻求的意图现已无法完成,因而,以具有特定意图的赠与来解说免除婚约后的赠与物返还问题比较稳当。不过,在此还应留意三个问题:一是婚约期间一方在往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该视为对他方的赠与;二是赠与物价值不大且已被耗费的,赠与人不该再要求返还;三是价值大的赠与物,受赠人现已处理的,应向赠与人折价偿。
以缔成婚约为名骗得他方产业的,不只应当返还产业,构成诈骗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2、婚约期间的一起产业和一起债款
实践中,不少婚约两边在成婚之前便实践开端一起日子,他们一起出资购买家具、房子,一起出资进行运营活动,经济上不分彼此。婚约免除后,两边各自的产业无疑仍归属不明或产业一切比例不明的,则应视为一起共有产业,平等切割。
婚约存续期间,两边由于一起日子、一起运营,以及为了抚育非婚生子女而发作的债款,应作为一起债款,由两边一起承当归还职责。一方为了自己日子或运营而发作的债款,应由一方自己承当。
3、婚约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育教育问题
婚约联系不是婚姻联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力责任,两边在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对错婚生子女。可是,这些子女的权益应当遭到维护,他们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加以损害或轻视。男女两边的婚约同居联系免除,不影响爸爸妈妈子女之间的法令联系,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责任;一方抚育子女的,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力,另一方有帮忙的责任;子女成年后,则有奉养搀扶爸爸妈妈的责任;爸爸妈妈与子女之间仍有彼此承继遗产的权力。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