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会保险法政策社会保险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3 22:10浏览量:465

社会稳妥法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根本养老稳妥第三章根本医疗稳妥第四章工伤稳妥第五章赋闲稳妥第六章生育稳妥第七章社会稳妥费征缴第八章社会稳妥基金第九章社会稳妥经办第十章社会稳妥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标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稳妥法政策社会稳妥法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社会稳妥法政策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根本养老稳妥第三章根本医疗稳妥第四章工伤稳妥第五章赋闲稳妥第六章生育稳妥第七章社会稳妥费征缴第八章社会稳妥基金第九章社会稳妥经办
第十章社会稳妥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标准社会稳妥联系,保护公民参加社会稳妥和享用社会稳妥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同享开展效果,促进社会调和安稳,依据宪法,拟定本法(社会稳妥法)。
第二条国家树立根本养老稳妥、根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赋闲稳妥、生育稳妥等社会稳妥制度,保证公民在年迈、疾病、工伤、赋闲、生育等状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取得物质协助的权力。
第三条社会稳妥制度坚持广掩盖、保根本、多层次、可继续的政策,社会稳妥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开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交纳社会稳妥费,有权查询缴费记载、个人权益记载,要求社会稳妥经办组织供给社会稳妥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用社会稳妥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状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稳妥作业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措社会稳妥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稳妥作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撑。
国家经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撑社会稳妥作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稳妥基金实施严厉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树立健全社会稳妥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证社会稳妥基金安全、有用运转。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纳办法,鼓舞和支撑社会各方面参加社会稳妥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稳妥行政部门担任全国的社会稳妥管理作业,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担任有关的社会稳妥作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社会稳妥行政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稳妥管理作业,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担任有关的社会稳妥作业。
这些便是咱们在这方面的常识。期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协助。假如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能够到网上进行查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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