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31 19:47浏览量:2367

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依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依照被征收的犁地数量除以征收土地前被征地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3年均匀年产量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的安顿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越被征用前3年均匀年产量的15%。征用其他土地的安顿补助规范,则由省、省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犁地的土地安顿补助费规范规则。
按法定产量倍数核算的征地补偿安顿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人坚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付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人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应当进步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算计按30倍核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人坚持原有生活水平,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运用收益中划出必定份额给予补助。经依法同意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最高补偿规范履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是指在征收土地时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包含地上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子、水井、路途、地上地下管线、水渠等的拆迁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详细规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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