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辞职时有哪些赔偿费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1 03:09浏览量:2840
导读:劳作法规中规则了辞去职务的方方面面,主张每一位需求辞去职务的人都要知悉,由于这关系到的是你的切身利益。
 一、劳作合同法关于辞去职务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一)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供给劳作保护或许劳作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付出劳作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危害劳作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景象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景象。
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者劳作的,或许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作者人身安全的,劳作者能够当即免除劳作合同,不需事前奉告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作者违背本法规则免除劳作合同,或许违背劳作合同中约好的保密职责或许竞业约束,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二、《违背〈劳作法〉有关劳作合同规则的补偿方法》关于辞去职务的规则 
 第四条 劳作者违背规则或劳作合同的约好免除劳作合同,对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劳作者应补偿用人单位下列丢失:
(一)用人单位接收选用其所付出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付出的训练费用,两边还有约好的按约好处理;
(三)对出产、运营和作业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
劳作合同约好的其他补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关于辞去职务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第31条规则:“劳作者免除劳作合同,应当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这就清晰赋予了员工辞去职务的权力,并且这种权力是肯定的,劳作者单方面免除劳作合同无须任何本质条件,只需求实行提早告诉的职责即可。原劳作部办公厅在《关于劳作者免除劳作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作者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既是免除劳作合同的程序,也是免除劳作合同的条件。劳作者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赞同。超越30日,劳作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处理免除劳作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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