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泄露房产登记信息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6 03:53浏览量:2187
由国土资源部起草的《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发布,依据实施细则,单位走漏房产挂号信息怎么办?听讼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令知识,请我们阅览了解。
不动产挂号材料须阐明“权属来历”
依据《实施细则》,不动产挂号材料包含不动产挂号簿等不动产挂号效果和不动产挂号原始材料。其间原始材料包含不动产挂号请求书、请求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历、挂号原因、不动产权籍查询效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挂号组织审阅材料。
不动产挂号材料由不动产挂号组织处理。不动产挂号组织应当树立不动产挂号材料处理准则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准则,建造契合不动产挂号材料安全维护规范的不动产挂号材料寄存场所。
不动产挂号材猜中归于归档规模的,依照相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进行归档处理,详细办法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另行拟定。
单位和个人不得走漏不动产挂号信息
关于此前市民忧虑的不动产挂号是否会导致隐私走漏等问题。《实施细则》也有专门的条款进行了相应的阐释。
《实施细则》提出,各级不动产挂号组织应当采纳办法保证不动产挂号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走漏不动产挂号信息。不动产挂号组织完结挂号后,应当将挂号信息及时供给给不动产买卖组织。
《实施细则》清晰,国家实施不动产挂号材料依法查询准则。因不动产买卖、承继、诉讼等触及的好坏关系人能够查询、仿制不动产天然情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典当、预告挂号、贰言挂号等情况。可是,权利人、好坏关系人应当到详细处理不动产挂号的不动产挂号组织请求。
权利人、好坏关系人请求查询、仿制不动产挂号材料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包含查询请求书;查询意图的阐明;请求人的身份材料;好坏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明存在好坏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好坏关系人托付别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托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挂号材料无需供给查询意图的阐明。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供给本单位出具的帮忙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查询人要求仿制不动产挂号材料的,不动产挂号组织应当供给仿制;此外,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效果证明的,不动产挂号组织应当出具查询效果证明,并加盖不动产挂号组织查询专用章。但不动产挂号原始材料不得带离设定的场所。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