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及好处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0 05:05浏览量:991
不少人一传闻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就以为这样不签详细期限的,对本身利益是没有保证的。其实这样的主意是不对的,相比较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才干更好的保证劳作者的合法权利,实际中要先签定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有条件约束,那么你知道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吗?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览了解。
一、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能够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有下列景象之一,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缔结劳作合同的,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一)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从头缔结劳作合同时,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三)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续订劳作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二、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优点
一旦职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就不能以职工不能担任作业等理由,只能依照的相关规则处理,并须付出职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人”时,缔结了“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背规则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时,应按劳作规则的经济补偿规范的两倍向劳作者付出赔偿金。
留意:“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如两边经洽谈赞同,或呈现劳作者严峻违背劳作纪律、严峻渎职形成重大损失等法定条件等时,仍是能够停止的。
以上就是对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条件以及优点的剖析介绍,看完上文的内容后咱们知道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比较严厉的,一般刚入职的劳作者想签定这样的合同几乎是不可能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能够直接来电咨询咱们听讼网律师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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