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17 21:42浏览量:69
劳作合同到期之后是有续签的或许,只需两边都乐意持续的协作下去,那么就能够续签,劳作者持续在本来的岗位上面作业。当然续签劳作合同也要遵从相应的法令要求,听讼网小编为咱们介绍了劳作合同续签规则。
1、按劳作合同法规则,合同到期后,劳作者提出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必付出经济补偿金的,假如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付出经济补偿金的。
2、《劳作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一)劳作者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则向劳作者提出免除劳作合同并与劳作者协商一致免除劳作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坚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六)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则停止劳作合同的;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劳作合同续签注意事项:
一、专题界定:
劳作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两边当事人均有持续坚持劳作联系的志愿,经协商一致,接连签定劳作合同的法令行为。两边能够续签有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和以完结必定的作业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本专题就首要触及原有劳作合同期满或许停止后,用工两边续签劳作合同的问题,特别重视HR实践中遇到的劳作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问题、续签合一起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呈现的一些胶葛和事例。别的,咱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供给实时的协助。
二、名词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不约好停止日期的劳作合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准则是我国《劳作法》建立的,旨在维护劳作者合法权益、坚持用工两边联系安稳的准则。《劳作法》第20条第二款规则:“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10年以上,当事人两边同意接连劳作合同的,假如劳作者提出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在续签劳作合一起遇到了费事,能够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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