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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3-06-02
  • 实施日期:2013-04-01
  •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3〕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4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地区930元,二类地区860元,三类地区790元,四类地区720元。其中,已经实行市级统筹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30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日

附件
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表

单位:元
类别月失业保险金标准适用区域一类930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长治市城区,晋城市城区、泽州县,朔州市朔城区,晋中介休市,吕梁孝义市,运城河津市二类860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新荣区,长治市郊区、潞城市、襄垣县,晋城高平市,朔州市平鲁区、怀仁县、山阴县,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吕梁市离石区、汾阳市,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运城市盐湖区、永济市三类790太原市阳曲县,大同市左云县、浑源县、大同县,阳泉市盂县、平定县,长治市长治县、屯留县、沁源县,晋城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朔州市应县,忻州市定襄县、代县、宁武县,吕梁市交口县、交城县、柳林县,晋中市灵石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临汾市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古县、汾西县、吉县、乡宁县、蒲县、隰县,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四类720太原市娄烦县,大同市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长治市平顺县、沁县、武乡县、壶关县、长子县、黎城县,朔州市右玉县,忻州市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岢岚县、静乐县、五台县,吕梁市兴县、方山县、岚县、临县、中阳县、石楼县、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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