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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保障用户的权益,请用户在注册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营的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账号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当用户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用户以其他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服务时,即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达成一致。 用户在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注册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如用户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客服咨询。 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用户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本协议的生效与修改

1.用户可以通过登录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网站,以及本公司后续可能开通的其他网站及其他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使用本服务并享受本公司提供的服务。 2.本协议由本公司提供在线版本,并下设勾选框,用户通过进入注册程序并点击“同意本用户协议”前面的勾选框,并完成注册流程,获得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后,视为用户已与本公司达成本协议。 3.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经修改的协议内容将在本服务注册程序中公布,并将修改之处通知到用户。 4.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二、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服务

1.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作为独立第三方法律咨询平台,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依法为用户提供法律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律师服务购买、法律助手、案列、法条检索等服务(具体详情以平台公示的内容为准)。 2.用户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 2.1、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或其他上网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 2.2、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三、用户权利及义务

1、用户注册听讼法律咨询平台并勾选本协议的,表示用户自愿选择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为其提供法律信息服务; 2、用户使用听讼法律咨询平台,表示其认可乙方现行公示或者将来更新的有关服务条款; 3、用户对其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律师用户在提供法律咨询时必须保证其拥有国家规定的律师执业资格; 4、在听讼法律咨询平台上发布信息或者使用平台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同意依法遵守以下言行义务: (1)不得传输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2)不得利用听讼法律咨询平台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干扰听讼法律咨询平台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站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4)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5)不得传输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6)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内容。

四、法律信息服务费

法律信息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因提供服务的范围不同,具体服务价格以听讼法律咨询平台上公示的为准。

五、用户的账号和密码

1.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需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密码。用户可随时改变其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帐户重开一个新帐户。 2.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致用户自身、本公司或第三方遭受损害,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3.用户需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行为负责。

六、用户隐私制度

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尊重用户个人隐私,不会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本平台中用户数据,但以下必须披露或使用这些信息的情形除外: (1)为服务用户的目的,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可能通过使用用户数据,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订单和服务信息;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用户因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服务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数据; (5)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6)保持维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7)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七、责任限制

1、用户明确同意使用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并同意: (1) 如果发现用户在平台上传输的信息属于第三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本公司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而不需要向用户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2) 用户或者使用用户帐号的其他人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而导致被侵权人索赔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3)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公司不对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营及其包含在本平台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4)若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无法控制的原因使平台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操作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公司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5)对由于用户向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联络方式有误以及用于接受平台邮件的电子邮箱安全性、稳定性不佳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用户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用户未能及时收到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的相关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6)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只提供法律信息服务,对于非因平台原因致使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失误、用户违约导致的损失),均应由用户自行承担或解决。

八、知识产权保护

1、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本公司明确的特别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地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否则,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所刊登的资料信息(诸如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声音文件片段、数字下载、数据编辑和软件),均是本公司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3、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上所有内容的汇编是本公司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4、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上所有软件都是本公司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九、服务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有权单方暂停或终止用户继续使用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用户未按未约定支付信息服务费用; 2、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及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任何使用规则项下条款的约定,且本公司通知其纠正后在五日内仍未纠正的。本公司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协议要求的权利。

十、通知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都可通过电子邮件、常规的信件、短信、微信或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告的方式进行传送。本公司可通过上述方法之一将消息传递给用户,告知其本用户协议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

十一、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3、本公司对本协议和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使用规则具有最终的解释权。

十二、特别申明

听讼法律信息服务平台的所有数据均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涉及侵权,请及时告知,本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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