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是23年6月1入职的这家公司,26年10月31离职的,劳动合同签的3年,离职是我个人主动提出的,然后现在公司让我从新补签剩下的这4个月才给我开离职证明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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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进律师月帮助1135人北京市立方(武汉)律师事务所公司这个要求不合法,你完全可以拒绝。出具离职证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能以“补签合同”作为交换条件。你主动离职,劳动关系在2026年10月31日已经结束,公司无权强迫你补签任何文件。 为什么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这是无条件的法定义务。官方仲裁案例明确: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开具离职证明,包括“劳动者尚在服务期内”“双方未达成一致”等。公司让你“补签4个月合同才给开证明”,本质上是给法定义务附加了非法条件。 你签的劳动合同是3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但你实际工作到了2026年10月31日。这多出来的5个月,法律上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延续。公司现在让你“补签”这4个月,可能是想用一份新合同来规避未及时续签的法律风险,或者掩盖某些用工管理上的问题。你一旦签了,可能反而放弃了一些对你有利的权利主张。回复于 2026-11-05 10:55:1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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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12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11-05 12:06:20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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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过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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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在工地给包工头干活,从高处摔下来,肋骨8根骨折,腰椎有横突还有四处骨头坏了,现在包工头不给说法,也不垫付医药费,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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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地干活的时候左跟骨粉碎性骨折,跟老板干了3年了,有团体意外险,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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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2年至2014在德州一家公司上班,当时没有劳动合同,只有银行发工资的流水,我要补缴社保,3号法院开庭确认劳动关系,我怎么回答能保证胜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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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劝退员工,目前仅口头及微信表达让员工离职的意愿,但无书面辞退的说明及文档。离职的话要求公司赔偿赔偿金,但公司不发赔偿金,无对应赔偿措施。且目前9月、10月工资未下发,暗示闹僵的话,工资暂不发放。人事微信发的“公司目前没订单流入,你本职岗位工作暂无安排,明天开始放假”。接下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