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请问,实行备案管理的肥料,标签内容和备案公示信息不一致,有无对应的处罚法律依据?感谢!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10-30 12:18:49189*****177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72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有,但直接对应条款不完全明确。可主张适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规定,由农业农村部门警告、罚款;若足以误导,也可由市场监管部门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查处。 2、建议先固定包装、备案公示、购买凭证和宣传材料,向农业农村部门书面举报并要求书面答复。 3、若不受理或处理不当,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造成损失的,可另行主张民事赔偿。
    回复于 2026-10-30 12:20:3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945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肥料备案标签不一致一事,提示如下:1.存在处罚依据:实行备案管理的肥料,标签内容与备案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可依肥料管理相关规章及标签标识规范,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改正、警告或罚款;若内容足以误导消费者,也可能由市场监管部门按虚假宣传等查处;2.建议固定包装标签、备案公示信息、购买凭证及宣传材料,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书面举报并要求书面答复;3.若处理不当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造成损失可另行主张赔偿。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30 12:21:01 咨询他
  • 洪进律师
    月帮助428人
    北京市立方(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对应的处罚依据,但核心法律条文针对的是“登记”管理的肥料,对于“备案”管理的肥料,实践中通常参照适用同一罚则。 核心法律依据 1. 违反的义务条款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肥料产品包装标签应当符合要求,其中第(四)项明确:“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并且“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
    回复于 2026-10-30 12:26:5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04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