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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自己亲生女和我断亲,由于35年前计划深入搞的连生下来就抱去他外婆家、他从小读书学费生活费是我给他,从一年级到高中学费生活费都是我出,他现在不认我,我权利把学费和生活费要回来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10-28 08:05:3813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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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44人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要求追回这些款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回复于 2026-10-28 08:08:1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58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亲生父女关系不能靠断亲解除,口头或书面断绝都没有法律效力。 2、你当年支付的学费生活费,属于履行抚养义务或自愿资助,已经花掉的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3、如果女儿已成年且不履行赡养义务,在你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可要求她支付赡养费。 4、先找社区或调解组织协商,保留出生证明、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赡养费,而不是追讨过去的学费生活费。
    回复于 2026-10-28 08:08:28 咨询他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40人
    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断亲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不认可,即使签订协议也会认定为无效。
    回复于 2026-10-28 08:19: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44人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支付的学费生活费属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支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成年子女对你履行赡养义务。
    回复于 2026-10-28 08:58:09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888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断亲及追讨学费生活费一事,提示如下:1.亲生父女关系不能通过口头或书面"断亲"解除,该约定不具法律效力;2.您当年支付的学费、生活费属履行抚养义务或自愿资助,已实际支出的款项一般不能要求返还;3.若女儿已成年且具备赡养能力,在您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可依法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建议先通过社区或调解组织协商,保留出生证明、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赡养费,而非追讨过去的学费生活费。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28 09:02: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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