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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朋友租赁了一辆车 出租方知道实际使用人不是我 且签字当天未开走车辆 又第二天租赁方与朋友交接付款 并本就是他们从一开始联系 其中我只是被叫去签个字 租金到期也是租赁方与我朋友联系 直到车辆出现损失 朋友无法处理才联系到我 来找我要钱 这个合理嘛 怎么规避自己的麻烦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6-09-21 08:49:4513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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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4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关键看你签在合同哪个位置。若写明你是承租人,哪怕出租方知道朋友实际用车,对外仍可能先找你还款,你再向朋友追偿。若你只是代签、见证,没有承租或担保意思,出租方又一直找朋友,通常不用你担责。 建议:1、调取合同,确认身份。2、保存聊天、转账、交接记录。3、书面告知出租方应向朋友主张。4、被起诉就抗辩并追加朋友。5、以后别轻易代签。
    回复于 2026-09-21 08:51: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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