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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教师签了第二年合同,开学前2天被解雇,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到现在还没签解雇合同,请问在签解雇合同之前可以怀孕让自己处于三期保护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肇庆市2026-09-17 09:50:1513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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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5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关键看解除是否已生效。单位已通知并送达,通常劳动关系已解除,事后怀孕不能倒回受三期保护。 2、若只是谈赔偿、未签解除协议,单位也未正式通知,你仍属在职,此时怀孕可主张三期保护。 3、别为拿保护去怀孕,法律看事实和时间点。先固定合同、解雇通知、聊天、工资社保记录,别签不利协议。 4、协商不成尽快劳动仲裁,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或继续履行;若怀孕在解除前,可一并主张三期待遇。
    回复于 2026-09-17 09:52:4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23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将合同发我看一下,在线帮你解答。
    回复于 2026-09-17 10:03: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临聘教师在未签署解除合同前怀孕,即便处于三期,单位也并非绝对不能合法解除违法解除的劳动关系,该方式不能直接强制单位继续留用,你仍可正常主张违法辞退的劳动仲裁赔偿。
    回复于 2026-09-17 10:41:0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7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9-17 10:55: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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