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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侵犯人格尊严权,已造成轻度的精神损伤

侵权维权四川省-泸州市2026-08-08 20:19:3814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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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4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请讲一下详细情况。
    回复于 2026-08-08 20:21:1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55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对方侵犯你的人格尊严权,造成轻度精神损伤,属于民法典第109条、第990条保护的范围。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建议你立即收集证据,比如录音、录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以及医院诊断证明(证明精神损伤)和医疗费票据。如果对方是公开辱骂或诽谤,可以报警处理。 3、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写清楚:要求对方书面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一般几千元到上万元,视情节而定)。法院会支持合理的诉求。
    回复于 2026-08-08 20:24:2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6-08-08 20:38: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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