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汕头市旧楼加梯按民法典278条内容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符合要求吗,是否需要全部业主参与表决。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7-31 14:10:10133*****168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0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是要参与表决的。
    回复于 2026-07-31 14:13:1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6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以及汕头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规,旧楼加梯不需要全部业主参与表决,只要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再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中双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就符合法定表决生效条件。律师经验丰富,有较多胜诉案例,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7-31 14:13:4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92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按照民法典第278条规定,旧楼加梯只需要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不需要全部业主参与。 2、表决时,还需要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中,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加梯方案。 3、实际操作中,建议先组织业主开会或书面征求意见,确保符合参与比例要求,然后按程序推进表决。如果遇到反对意见,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
    回复于 2026-07-31 14:15:1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4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