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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小区内社区组织进行业主投票决定共同事宜,法律上要求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且同意率达到三分之二这个才可以成立有效,当小区内参与的业主达不到三分之二那这个投票该如何进行,这个投票就作废吗,不参与的业主怎么判定

其他北京市2026-07-15 18:51:0718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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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12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
    1. 法定硬性前置条件:业主投票必须面积、户数双三分之二业主实际参与投票,投票才合法有效; ​ 2. 参与业主不足双三分之二 → 本次投票直接作废,不产生任何有效决议; ​ 3. 未参与投票业主:不计入“参与表决”统计,不能用来补足2/3参会门槛;仅当小区《议事规则》合法约定,且参与率已达标时,才能将未投票票数归入多数意见; ​ 4. 处理方式:公示无效结果、完善送达动员、重新组织新一轮投票,直至满足法定参与比例。
    回复于 2026-07-15 18:55:4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3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一般事项需双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再经参与表决的双过半同意;重大事项需双四分之三同意。并非参与和同意都需双三分之二。 2、若达不到法定参与比例,表决不成立,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原投票只能作废,需重新组织。 3、未投票业主视为未参与,不计入同意或反对。建议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电子投票、上门送达等方式提高参与率。
    回复于 2026-07-15 18:56:0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9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参与投票的业主未达到法定三分之二参与门槛时,该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投票程序未启动法定有效条件,不会直接生效,不能作出有效决议,而非直接作废,社区可通过延长投票周期、上门告知等方式补足参与人数后重新推进流程,不参与投票的业主在未明确表达反对意见前,不会被直接默认计入同意或反对票,需经书面催告后仍不参与的,可按照小区合法有效的业主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认定。
    回复于 2026-07-15 19:22: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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