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公司总经理以2026.5.13到2026.7.15没有外出打卡为由,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公开公布我伪造出差和虚假报销,对我本人进行人生声誉诬陷。本人2025.11入职,出差一直没有外出打卡,公司没有强制要求和干预,6月份开始突然要求并发布公告对我进行人生攻击。

劳动争议广东省-东莞市2026-07-15 16:31:15186*****119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3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7-15 16:42:2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3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公司之前从没强制要求外出打卡,现在突然发布公告说你伪造出差和虚假报销,这涉嫌侵犯你的名誉权。 1、马上截图保存公司公告、聊天记录、出差审批单和报销凭证,把证据固定好。 2、给公司发书面通知,要求立刻删除公告、停止诽谤并公开澄清事实。 3、如果公司拒绝改正,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6-07-15 16:42:5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3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报警或者起诉的,还有疑问可以一对一沟通。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可以起诉获取身份信息,并且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承担维权产生的损失,比如律师费等,协商不成可以私信帮你整理材料起诉到法院,明确否认,如果对方调岗降薪,你可以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N,如果对方表示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辞退赔偿金2N,具体可以私信联系指导你怎么做,可以代写文书准备资料仲裁。
    回复于 2026-07-15 17:15:2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4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证据证明对人身攻击名誉损害的可以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6-07-15 17:30:30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