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5月29号的下午,在朔州市沙塄河乡,一条双向单车道的旅游生态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是由西向东行驶,车速大概是70-80。对方是一人骑一辆摩托车从小土路由北向南行驶出来,撞在了我车上。因对方未佩戴头盔,行驶速度较快,出路口时未观察,导致对方销户。相撞时我方车辆车轮压住了路中间的虚线处。 现在我想问您的是。我方车辆是单位的车,而且是上班期间,行驶路线也是单位规定的。车辆也是全保。这种情况下会是一个怎么样的责任?单位如果不管,我方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山西省-朔州市2026-06-10 20:53:04139*****71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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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192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1. 关于责任划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方未佩戴头盔且未观察路况从小土路驶出,存在一定过错。你方车速在70 - 80,虽在限速范围内,但需考虑是否超速(具体需看当地限速规定),以及是否采取了合理避让措施。交警会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出具责任认定书。 2. 单位车辆在上班期间按单位规定路线行驶,单位可能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单位不管,你可先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配合处理事故赔偿事宜。 3. 若单位仍不配合,你可自行收集事故现场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照片等),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回复于 2026-06-10 20:56:12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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