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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号入职一家新公司,5月11号离职,发现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影响到了我申领租房补贴(不能断缴),现在必须要重新缴纳社保满6个月才能申领,这可以告他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苏州市2026-05-14 16:51:1119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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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76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社保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6-05-14 16:52:4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33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保确实违法。你4月20日入职后,社保应在当月或次月及时申报并缴费。租房补贴政策要求连续缴纳,断缴影响申领属于实际损失。你可以先向苏州当地社保中心投诉补缴,同时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离职证明等证据。若公司拒不补缴或造成你确定的补贴损失,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注意仲裁时效一年,尽快处理。
    回复于 2026-05-14 16:54:5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43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直接去社保局投诉对方
    回复于 2026-05-14 17:03:36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6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仲裁或者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6-05-14 17:26:3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5-14 18:43: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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