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在酒店工作, 辞职了 所积的假期是按2倍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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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70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5-14 14:34:13 咨询他 -
刘敏律师月帮助39人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假期工资的计算方式因假期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常见假期的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 标准: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工资报酬。 计算:日工资 = 月工资 ÷ 21.75(月计薪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日工资 × 300% × 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 标准: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可安排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应支付不低于日工资收入的200%的工资报酬。 计算:日工资 = 月工资 ÷ 21.75,休息日加班工资 = 日工资 × 200% × 加班天数。 年休假工资 标准: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若用人单位因工作原因未安排职工年休假,或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应在本年度内对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日工资 = 月工资 ÷ 21.75,未休年休假工资 = 日工资 × 300% × 未休天数。 婚假、丧假工资 标准:职工在批准的婚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正常出勤标准全额支付工资,不得扣减。 计算:直接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无需额外折算。 产假工资回复于 2026-05-14 15:39:28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6-05-14 15:39:32
标准:已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未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员工本人产假前月平均工资,单位须补足差额。 计算: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产假天数 ÷ 30(或按当地规定计算);未缴生育保险时,产假工资 = 产假前月工资 × 产假天数 ÷ 30。 病假工资 标准: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含奖金、补贴、加班费等),支付比例根据连续工龄确定: 连续工龄不满2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按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按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按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按100%计发。 计算:病假工资 =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 支付比例 × 病假天数 ÷ 30。 事假工资 标准:事假通常为无薪假,单位可不支付工资。若公司制度规定事假发薪,则从其规定。 计算:日扣薪 = 月基本工资 ÷ 21.75,事假扣薪 = 日扣薪 × 事假天数。 需注意,具体计算可能因地区政策、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制度而有所不同,建议结合当地劳动法规或咨询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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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位置,但离现在办公的位置超过五十公里了,但可以拿赔偿,赔偿是只愿意出N的一半,公司说不怕拖我们一年,一年之后我们也找到工作了,也没有办法去申请失业金了,这个怎么办,想拿满赔偿,也想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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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也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 跟谁要住院伙食补助 交通事故还没赔付 工伤保险基金说对方全责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费用不赔付 2.准备申请工伤仲裁 医疗材料 是按照时间顺序去一次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为一整套整理,还是把所有的诊断证明单独按照时间顺序列出来整理为一沓,病历单独整理出来列为一沓和检查报告按照时间顺序整理为一沓3.就医发票是不是必须得作为工伤证据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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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给人干活的时候,因为意外导致那个粉碎性骨折,我现在不清楚这个伤残定级和这个大概能获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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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结束后我没有收到本科录取通知,后续便找家附近找了一份日薪70的工作(长期),不包吃不包住,每月无休,早上六点半左右上班下午六点半左右下班,偶尔下午七点下班,没想到前天收到录取的短信,当天晚上我就向老板提出离bu职,老板约我第二天面谈,然后第二天我就到店进行协商,因信任对方幼儿园教师的身份,我并未进行录音,对方和我说认为我一天不值70,想知道我的最低价是多少,我先是打电话给父母协商,因父母不在身边无法协商,奶奶陪同我到店里协商,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对方只愿意支付一天30元的薪资,经过协商她也只愿意提到33元一天,我只能收下200(6天)工资,这远低于当地最低时薪,我事后才知道。这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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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年期内,劳动仲裁的时间算在里面吗